常銷書

所謂常銷書,就是自出版起就一直受到讀者歡迎,且銷售量比較穩定的圖書。常銷書與暢銷書是有緊密關係的,不過,並不是所有的暢銷書都可以變成常銷書,那些質量比較好而且媒體宣傳一直持續不斷的圖書往往很容易轉變成常銷書。暢銷書有時會為出版社帶來驚人的銷售額,但支撐一個出版社發展的卻是常銷書。而「常銷書是任何一家出版社發展的力量源泉。」美國雙日出版社總編傑拉德‧霍華德如是說。
暢銷書是很容易轉化為常銷書的。不過,這樣的暢銷書一般是品質比較好的。比如“哈利‧波特”就是一個典型,開始時它是全球性的暢銷書,但現在就逐漸地由暢銷變成了全球性的常銷書了。
常銷書是介於暢銷書和滯銷書之間的一種圖書,其特徵是:銷售走勢不迅速,也不緩慢,一年四季均可正常銷售。出版社絕大多數圖書屬於這一類。因此圖書行銷人員大量處理的是這類圖書的行銷問題。
圖書想暢銷也好,常銷也好,一定離不開媒介宣傳營銷這一環節。而宣傳好圖書,既要重視紙質媒體的影響力,也要重視電子媒介的推介作用。有些圖書之所以常銷就是因為借用了電視媒介的推動。或者說,通過電視才有了大量的讀者和社會影響力。在當今電視時代、網路時代,紙質媒介與電子媒介的互動非常值得重視。出版社可透過增加廣告和促銷費用的支出,加強對競爭者的攻擊。
書店在突出常銷書時採用的策略是多種多樣的。首先是充分利用出版社的新書,把新書和舊書擺在一起,一併推出。有些書店還開辦圖書專櫃和專門書架來推廣圖書,這種做法被證明是非常有效的;其次可以舉辦簽名售書,或舉辦新書首發式;再次可以利用出版社提供的宣傳材料和宣傳用品,比如海報、手提袋、小禮品等。由於書店的讀者是匆匆過客,購書行為十分隨意,因此,要加大廣告促銷力度,借媒體找賣主,用媒體促銷售是任何圖書行銷時應該注重的問題。常銷書是出版界發展的力量源泉,更應該多用廣告媒體宣傳。在廣告促銷活動中,不少出版商認為促銷要比純粹媒體廣告更具說服力,但廣告不僅僅是一種開支,也是一項資本投資。書出版如果能夠借助這些媒介的優勢,一定能夠擴大自己的影響力,打造出自己的圖書品牌。
品牌經營,應該成為各大出版社的經營重點之一。出版社的「金字招牌」,即利用出版社的「品牌」擴大經營影響力。自創產品品牌是出版企業的夢想,一般說來,每一家出版社都有自己的重點出版範圍,而所謂的「重點」常常就是該社的重量產品,即能代替本社品牌的產品。出版企業如果能創出自己的品牌,其作用、收益和影響等是不言而喻的。
在推出一種新版常銷書時,同時選擇不同的版本,如彩圖本、普及本、縮印本、網絡本、電子版等,能夠同時滿足不同讀者的需要,對該書行銷的「細水長流」,會有一定的促進作用。
作為出版社,誰都希望自己的書能夠變成常銷書。常銷書不僅僅需要出版人的智慧和眼光,還需要出版人對圖書進行從品質到外部環境、從作者到社會影響的精心策劃和全面打造。

亞馬遜網路書店行銷策略

再一片金融海嘯不景氣,亞馬遜網路書店非但沒有被擊敗,在實體不景氣中力抗衰退,當然,羅馬非一日建成的,也不是光一個不景氣,就有辦法將亞馬遜一下子推上檯面。亞馬遜創辦人暨執行長貝佐斯過去十五年不斷強調的:「長期策略」與「以顧客優先」,讓亞馬遜在此次金融海嘯中度過了難關。
亞馬遜網路書店成立於1994 年7 月,1995 年7 月開始在網路上賣書,於1997 年5 月15日公開上市。亞馬遜網路書店的創辦人兼CEO貝佐斯的目標是在網路零售業扮演一個關鍵的角色,基於與消費者互信與回饋快速的基礎上發展成為雙贏的關係。貝佐斯首先列出了20 多項消費者可能在網路上想買的商品,最後篩選出兩個-音樂與書籍;音樂與書籍有太多太多的種類超過一個實體商店所能擺設的商品,但如果在網路上販售,卻可以提供超過實體商店所能供應的種類。但貝佐斯 發現音樂的市場,存在著配銷的問題,美國的音樂市場早已被幾家主要的唱片公司所掌控,如果他想在網路上販賣音樂,可能一出現就被這些掌握主要通路的大公司所吞掉。但相反的,書籍的出版業與配銷業,具有高度區隔化的現象。於是,當他從Kleiner Peikins Caulfield &Byers,以及HumberWinblad 投資公司募集到資金後,就與新招募到的三名員工在車庫理架起電腦,寫出奠定亞馬遜網路書店基礎的程式。終於在1995 年7 月開始營運,並且向美國50 州,世界上45 個國家開始送書。
亞馬遜網路書店在產品策略上,目前是網路上最大的書籍、音樂及錄影帶零售商,提供近5000 萬種商品,包含書籍、音樂CD、錄影帶、DVD、電腦軟體、藥、保養品、照相機、甚至連飼養寵物的用具也買得到,現在還提供新車的販賣。1995 年7 月開始僅販售書籍,1998 年6 月亞馬遜音樂商店開幕,同年11 月加售錄影帶及其他禮品,而自1999 年,亞馬遜網路書店又增加了藥品、寵物、家庭工具用品的網站。而在價格上亞馬遜書店採用了折扣價格策略。所謂折扣策略是指企業為了刺激消費者增加購買,在商品原價格上給以一定的回扣。它通過擴大銷量來彌補折扣費用和增加利潤。亞馬遜書店對大多數商品都給予了相當數量的回扣。例如,在音樂類商品中,書店承諾:「You』ll enjoy everyday savings of up to 40% on CDs, including up to 30% off Amazon.com』s 100 best-sellong CDs(對CD類給40%的折扣,其中包括對暢銷CD的30%的回扣)。」 且書籍約有超過400000 種提供6-8 折的優惠,包括特別推薦書(含銷售排行榜前100 名)6 折,精裝本7 折,平裝本8 折。音樂最高可享有6 折優惠,其他商品除了汽車、藥妝類外,都有6-9 折的折扣。在折扣的背後,亞馬遜網路書店更在乎的是品質問題,包含了正確的商品、包裝、數量、價格、運送時間、運送地點等問題。畢竟價格是可以被模仿的,比如說邦諾網站的定價就幾乎和亞馬遜網路書店是一樣的,所以如何在價格之外創造競爭力也一直是亞馬遜網路書店的目標。在通路策略上由於不需要建造實體的店面以及存貨,亞馬遜網路書店的中央配銷模式使它們擁有10 億元的銷售率,卻只要3000 萬元的存貨以及3000 萬元的實體設備。公司產品來源有:經銷商、出版商、以及製造商等,主要的來源有Ingram Book [...]

部落格行銷-電影

部落格風潮在全球持續發燒,而如何利用部落格賺錢也是現在正夯的話題,對於出版產業來說帶來了許多機會,當然也帶來部份衝擊。
不論是歐美或本國電影在上映前,都會架設『官方網站』,現在也都會再多架設一個『官方部落格』,甚至連結影片日誌,讓觀眾不但可以特過文字了解劇情發展,互相分享心得提出看法,更可以透過影片更深入其境先睹為快。
美國最早利用部落格行銷電影的是《蜘蛛人2》,在他的官方網站上,由電影的共同製作人Grant Curtis主持了一個部落格,讓所有對電影續集感興趣的影迷,可以介由部落格一起互動。除了在部落格上透露電影相關訊息外,還提供了為部落格版主量身訂做的網誌樣式,讓喜愛蜘蛛人的部落格作者,可以套用樣式。讓只要造訪這些個人部落格的讀者,也被強迫接收了這些自發性的置入性行銷。
過去電影通常在上映前三、四個月,才會開始架設官方網站,接著在各大電影院或其他通路放映電影預告,最後再舉辦宣傳活動以及首映會等活動。但『金剛』的導演傑克森覺得,這些「既定流程」對於他來說,似乎太制式化而且起步太晚。他希望將當初《魔戒》所打下來的觀眾基礎成功轉移到《金剛》。傑克森突發奇想,自開拍《金剛》前就開始架設獨立網站「Kongisking.net」,發布包括選角等前製消息;95年9月開始拍攝的期間,還使用「製片日記」的方式和影迷溝通。更有趣的是「影片日誌」,傑克森每隔一段時間會錄製5分鐘的短片,說明《金剛》相關議題。在後製階段,還提供佈景、戲偶製作流程、電影幕後花絮等五分鐘的短片下載。
網友可以得到電影進度的第一手消息,也可清楚知道電影拍了多久、花了多少時間、做了多少努力。傑克森找了兩位專門的攝影師及製片,前後拍了將近三千五百小時的毛片,再剪輯成素材豐富的短片,甚至不避諱去捕捉拍攝過程中工作人員或演員疲累的樣子,或拍片遇到困難的鏡頭,為的就是讓網友了解,拍電影不是件簡單的事。
而後《超人》(Superman Returns)的導演布萊恩‧辛格(Bryan Singer)在拍攝時,也架設了獨立電影網站,紀錄在澳洲拍攝電影的相關過程,這部分是影片網誌,而片場電影日誌約每半個月更新一次。這兩部電影的部落格,都是在電影拍攝階段就開始紀錄,透過導演和影迷在部落格上對話,可以讓導演更了解影迷想要的是什麼,作品也更能貼近閱聽眾的口味。且都有倒數計時器,可隨時提醒大家還有多少天電影即將上映。
在台灣首部利用部落格行銷的電影是紀錄片《生命》,2004年8月,各大網站、BBS、討論區、轉寄郵件,流傳著一篇名為「台灣今年最值得等待的電影」的電影介紹,在獲得廣大迴響後,即在網路廣發英雄帖,邀請擁有個人電子報、新聞台、網頁、部落格的「網路寫手」們,到智邦生活館觀賞「生命」,之後必須在網路上寫下心得,把看完「生命」這部電影的感受傳出去。之後也造成映演現場一票難求的盛況。智邦生活館總監陳豐偉表示,這次網路寫手活動的成功關鍵,在於「透過一般人的文章,打動一般人的心」。在國片市場不景氣下,想利用低成本的行銷,透過部落格來行銷是最好的行銷管道之一。
而台灣第一個使用片場日誌行銷的電影是《國士無雙》,從2005年7開拍前就以部落格全紀錄,連一開始徵選演員都在部落格上完成,雖然沒辦法像好萊塢一般還提供豐富檔案,但樂多日誌市場行銷林微惠表示「以片場日誌的型態來看,這是第一部這樣做的國片」。
而去年爆紅的《海角七號》,除了好看,精英公關集團執行長嚴曉翠也認為,口碑行銷功不可沒。8月中電影上映前,看過口碑場的觀眾,就已在各大網站的討論區發表心得;而《海角七號》的工作人員,也以文字、照片、影片等記錄拍攝過程,於官方部落格與網友分享,甚至還製作了各種主角的MSN表情、手機來電答鈴等,讓這部片透過網路展現強大穿透力。而網路串連及後續發酵出來的口碑,才是背後促使票房能夠突破四億六千萬最大的推手。
由以上例子我們可以知道,電影在網路行銷的方法上和過去不太相同,已經不再只能從官方網站下載桌布、玩遊戲、觀看預告、劇情簡介等千篇一律的內容了,使用每日更新的片廠記錄、豐富的多媒體檔案,可以提供網友節奏更快、更有趣,而且更貼近現場的娛樂感受。
過去傳統的行銷手法,無論是透過媒體購買、發送傳單、召開記者會等,生命週期往往有限,一旦過了「檔期」可能就被人們所淡忘。而個人在部落格上的留言回應,一起共同生產文本,其價值在於「共同」及「分享」,因此每個人都能備受尊重,而且發揮自己的影響力,感染其他人來看網站並進戲院看電影,所以利用行銷活動結合部落格的特性,更能延伸行銷活動的深度和廣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