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0年,日本研究發現在米酒提煉過程中產生的天然酵母菌具有護膚成份,SK-II就將天然酵母菌提煉成Pitera而成為鎮店之寶。而後被P&G公司收購商品與品牌,整體朝向高級保養與化妝品牌,在全世界超過12個以上的國家販售,包括台灣、日本、泰國、美國、澳洲、中國大陸等國家,SK-II在亞洲地區國家尤其負有盛名,SK-II將目標消費族群鎖定在年齡為25以上、具有一定消費實力的熟女族群,商品主打保持年輕、消除皺紋與看不出年紀的肌膚作為主宣傳力,並推出一系列以Pitera為主的保養品成為長銷商品。

SK-II從1980年在日本誕生之後,於行銷上皆是啟用名人代言的手法,而台灣行銷通路則是於1996年才開始以名人行銷開創台灣市場,其中港台澳地區所代言的名人包括有劉嘉玲、蕭薔、琦琦、關之琳、鄭秀文、林憶蓮、莫文蔚、李心潔、容祖兒等,在廣告的內容中更不乏有經典的台詞產生,同時為品牌與名人本身創造話題與曝光。而名人代言之所以廣為流行,在於名人代言人對消費者的影響力,其中包含了名人的可信度與吸引力等,可影響消費者對商品的興趣與注意,甚至說服消費者而促成購買意願,而名人代言對消費者是否產生正面的聯想來自於名人本身所表現的形象與和產品的契合度,選擇商品搭配適合的明星藝人更成為名人行銷的關鍵要素。SK-II操作名人代言的策略,主要就是期望消費者對明星代言人個人形象與表現的內容產生期望與想像,對產品產生連結與正面思考,使其品牌印象深刻,並使代言人成為意見領袖,促使消費者主動走向服務據點,或當消費者在作商品選擇時,SK-II會在消費者腦海中自動浮現與推薦。

當品牌廠商在選擇代言人時,其代言人必須具備與品牌相符合的條件,才有機會為品牌廠商帶來效益,總觀SK-II在港澳台的藝人明星代言人,其都具備有相似的條件,如具有國際巨星的質感、在亞洲地區有一定的知名度與都屬於相似年齡層的女星等特性,並從產品的訴求中區分,SK-II在商品分別中具有許多不同種類,如美白面膜、青春露、抗老系列等等,每一種不同訴求的商品所找尋的代言人也就不同,甚至在具備同樣條件上,代言人的年齡就可成為基本的區分標準,其必須透過代言人與商品同樣基調的性質作為強力的行銷內容;如SK-II最新的亞洲化妝品代言人為日本的知名藝人加藤小雪,在拍攝的廣告當中所塑造的質感與名人本身所表現出的商品特性,都成為強大的行銷張力,讓消費者印象深刻。當然SK-II若具有目標消費族群的品牌忠誠度後,對於潛在消費者也是躍躍欲試,2005年邀請台灣藝人大S代言,成為SK-II最年輕的代言人,看中的便是大S對於年輕族群的吸引力,期望能開發青少女的消費年齡層。
名人代言似乎成為品牌廠商最喜愛的行銷方法之一,不論台灣或國際品牌都搶著知名藝人明星模特兒等代言,而其代言價碼有時更是高得嚇人,其看中的不僅是名人本身的知名度,更能透過名人認識品牌產品進而產生消費者與品牌忠誠度。
圖片來源:http://ent.msn.com.tw/gallery/watch.aspx?sn=1001280016、SK-II官網
分類: 組織購買行為與決策分析,行銷研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