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10 年 6 月 2 日

空間+能見度+營收=網路獲利方程式?

新興的網路行銷發展新興的相關論述,共見、歧見,這十幾二十年來累積的東西我們幾年也看不完,「供應VS需求」市場的關係不就是這麼簡單嗎?是不是行銷人太過自作聰明,把事情想的太複雜了?行銷管理大師說:「網路並沒有改變基本的物理、經濟或行銷法則。真正的網路革命,是整合網路與行銷工作…」你知道,大師說話,就是比較玄……

西北大學凱洛格管理學院的經理教育講師Eric G. Berggren,以及前耶魯大學經濟學教授 Richard I. Kolsky合著的一篇〈整合行銷與網路〉收錄在商周出版的《凱洛格管理學院整合行銷理論與實務》一書中,大家知道翻譯書總是有翻沒到位的地方,加上大師說話都是飄渺的,不會專注在執行細節,主要是做概念呼籲,當然很容易就會有看不懂的地方,不過小的還是覺得本書相當適合看,並嘗試用自己的經驗解讀一下。

過去在專案經驗裡,整合行銷就像福袋一樣,整袋就是裝五大媒體廣告,網路操作,通常就是用來貼佈告,鋪媒體的時候是以秒計費,幾萬幾萬的委刊,當然要搭配一個網站來讓人搜尋,然後在其他媒體廣告的尾聲加上「上官網查詢」,因為申請空間、設計一下網頁的成本可能是幾千塊而已,很自然的所有心思會放在電視、報紙上,而這樣一貫的操作也間接證實了─「業主們也是這樣想」。

大師在文章的開頭就要給我們當頭棒喝:「網路空間是虛擬的,但每個網站在哪個位置卻非常真實,網站的『座標』不是網址,而是消費者心中的三個重點來定位:1.內容2.產品/服務3.經驗。」企業在取得網站空間後的下一步,通常有這樣的舊心態:

  1. 使用者自然會上門。我們需要能見度,所以選好記的網址、做搜尋優化、與其他網站連結,專注在「空間增加能見度」。
  2. 只要使用者上門,我們就有報酬。可能今天的業績不足以獲利,終有一天建立了習慣與忠誠度,提高價格我們就能達到獲利;另一方面到訪量也可以賺到廣告費或轉賣資料的錢。

大師認為這樣的心態造成的失敗不勝枚舉,空間加能見度加營收不是正確的獲利方程式,這麼做只是在佔據網路空間而已,空間的能見度從來不足以留住目光,營收不會在碰巧進來的某人身上流出,只有下列情況才可能有近一步行動:他們受夠了現有的供應者、願意嘗試最新和最佳網站的科技迷、不停尋找最好價格的買主。不滿意的客戶通常是最容易的目標,但他們很難討好,因為他們要的目標通常很難實現,太多網站花費太多成本吸引這些目光,結果挑剔的他們又另覓別處購買;科技迷天生缺乏忠誠度,目的在發掘新事物,一次性的消費事實上無利可圖;網路獵價者和徹底研究者首要考慮的是價格,經常為了更好的價錢更換商家或品牌,他們甚至索求各種資訊或服務,導致利潤更低。因此我們的目光不能只是在「能見度」與「來客數」上打轉,而是如何吸引具體行動──付費,而且付的夠多購獲利。

大師的答案是:「具有明顯價值潛力的區隔」。嗯,這個很好懂,市場區隔並且挑中會消費、有消費力的分眾大家都想做,大師還更深入的提了:「賦予你最大優勢的區隔,其整體顧客經驗之利益超出你的成本最多」噢!是翻譯的問題還是我程度太差?!我想這兩句話的意思在呼應大師接下來的兩個「攻略」:「最大化你的價值優勢」、「建立最大生活相關性」。大師說要拋開網路空間的思考(不能當作自己開了店東西都要盡量上架,都要看到美美的陳列與花俏的介紹文案),從正確的角度出發─「顧客想要實現什麼?而你能否使用網路新增的面向,有利地改善那項經驗?」,文章中舉了亞馬遜專利的「單擊下訂」購物系統,為顧客提供了買書的良好經驗,透過亞馬遜自己的結論─「顧客願意為更好的服務付費」再次提醒我們,網站的所有內容、產品與服務,都是為了要提供顧客更好的使用經驗與使用感受!為客戶解決問題,因此要注意「生活相關性」,而且不能忘記加入自己的心機─「突顯自己的價值優勢」。

以上這三點網路行銷行動方案:「瞄準具有明顯價值潛力的區隔」、「最大化你的價值優勢」、「建立最大生活相關性」。我的翻譯應該會解釋成「強力營造顧客導向的產品設計與服務」,呵呵,是不是覺得耳熟能詳呀?雖然看完會有覺得大師怎麼喜歡繞一大圈的感覺,不過行銷的過程本來就是很容易陷入迷宮的,經過大師的加持,大家是不是對「專注網路獲利」更有信心呢?其實已經有很多七年級生網路創業的成功經驗在台灣發生,也許我們的網路獲利經驗還算比美國做的「精采」的呢!總而言之,小的認為行銷的手腕其實就是那個福袋裡的那些,飄渺的「永續經營」的前提是現實的「持續獲利」,為了持續獲利,終究還是要回到企業與產品本身為社會上的人們提供了什麼?發現需求、滿足需求,且大聲的說出我們可以滿足需求,行銷就會是「真的很簡單」呀!